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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0月份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
 发布:china-hnah  浏览:1486次 发布时间:2019-10-24 分享到:

10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0月份全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9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8月和9月份生态补偿、蓝天保卫战进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及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等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调研员周乐广、财务审计处副处长程胜、大气环境处调研员刘宏东、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赵杰、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琳分别发布相关内容,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焦万益主持发布会。

中国网、中国环境报、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都市频道、民生频道、法治频道、河南新闻广播、河南交通广播、河南日报(农村版)、大河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河南经济报、香港经济导报等15家媒体记者参加。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赵杰:

今年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9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气象条件更加不利,但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0、34微克/立方米,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49.1%。 1-9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51.0%。其中,5-9月份,连续5个月,pm2.5月均浓度值均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实现历年来同期最 好水平。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9月份,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7个)水质达标率为85.7%。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68.1%(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1-9月,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137个)水质达标率为82.0%。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按考核因子平均浓度计,ⅰ~ⅲ类水质断面60个,占63.8%(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9月份,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要求评价,点位达标率为97.7%。1-9月,点位累计达标率为97.7%。

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情况

按照《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豫环攻坚办〔2019〕21号)规定及9月份单月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单月考核结果情况公布如下:

省辖市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信阳、驻马店、三门峡、平顶山、周口、南阳、郑州、洛阳、商丘、焦作、开封、漯河、鹤壁、许昌、济源、新乡、濮阳、安阳。

县(市、区)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区)依次为:三门峡卢氏县、三门峡灵宝市、洛阳栾川县、驻马店新蔡县、南阳西峡县、洛阳洛宁县、平顶山汝州市、信阳光山县、洛阳嵩县、焦作中站区、信阳固始县、南阳邓州市、洛阳汝阳县、焦作博爱县、郑州巩义市、郑州登封市、信阳潢川县、南阳内乡县、郑州上街区、平顶山鲁山县。 

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区)依次为:安阳滑县、鹤壁浚县、驻马店遂平县、安阳汤阴县、濮阳台前县、开封杞县、商丘民权县、新乡卫辉市、濮阳南乐县、平顶山石龙区、安阳内黄县、开封尉氏县、濮阳清丰县、濮阳范县、鹤壁淇县、漯河舞阳县、信阳罗山县、南阳淅川县、南阳方城县、开封通许县。

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单月考核情况 

按照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单月考核的要求,对以下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省辖市及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一是pm2.5考核结果: 

pm2.5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省辖市为:许昌市、鹤壁市、济源市。

pm2.5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为:商丘睢县、洛阳新安县、安阳内黄县、鹤壁淇县、商丘虞城县、商丘夏邑县。 

二是pm10考核结果: 

pm10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省辖市为:濮阳市、新乡市。

pm10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为:开封杞县、安阳内黄县、鹤壁浚县、商丘民权县、周口淮阳县、开封通许县。

9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19年9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公布如下:

省辖市排名情况:

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洛阳、安阳。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焦作、鹤壁、商丘。

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与8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济源、三门峡、濮阳。与8月份环比,部分省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由低到高后3名为:开封、安阳、商丘。安阳市虽然整体水质较好,但是部分河流环比出现恶化现象。

县(市、区)排名情况

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平顶山石龙区、平顶山鲁山县、洛阳嵩县、南阳鸭河工区、濮阳县、南阳内乡县、开封尉氏县、洛阳宜阳县、许昌开发区、三门峡卢氏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睢县、商丘梁园区、新乡牧野区、鹤壁淇县、南阳镇平县、周口川汇区、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浚县、濮阳台前县、新乡获嘉县。

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8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平顶山石龙区、濮阳开发区、洛阳宜阳县、濮阳县、濮阳范县、濮阳南乐县、周口扶沟县、平顶山鲁山县、平顶山宝丰县、新乡原阳县。

 与8月份环比,部分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由低到高后10名为:开封兰考县、驻马店上蔡县、许昌东城区、郑州新郑市、新乡获嘉县、信阳商城县、郑州荥阳市、南阳官庄工区、濮阳台前县、南阳镇平县。

预警提醒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水质没有改善,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后10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焦作、鹤壁、商丘3市;商丘睢县、南阳镇平县、鹤壁浚县、濮阳台前县、新乡获嘉县5县(市、区)。

财务审计处副处长程胜:

全省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要求,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发布。

8月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2019年8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561万元,得补691.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68万元,得补586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8月份支偿金额最 高的省辖市是洛阳32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 高的省辖市是三门峡174.5万元、省直管县是兰考6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

省辖市中,7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洛阳155万元、焦作130万元、济源100万元、安阳70万元、郑州51万元、南阳37.5万元、平顶山17.5万元。

11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阳131.5万元、三门峡94.5万元、新乡89万元、驻马店78.5万元、商丘71.5万元、信阳63万元、鹤壁50万元、周口45万元、漯河40.5万元、开封24万元、许昌4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

省辖市中,4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90万元、洛阳170万元、南阳160万元、新乡30万元。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110万元、三门峡80万元、周口60万元、鹤壁50万元、许昌50万元、焦作40万元、商丘40万元、驻马店40万元、开封30万元、信阳30万元、漯河20万元、平顶山10万元、濮阳1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3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新蔡4万元、永城2万元。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兰考6万元、鹿邑4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

9月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2019年9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690.5万元,得补56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56万元,得补914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9月份支偿金额最 高的省辖市是安阳27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 高的省辖市是三门峡401.5万元、省直管县是鹿邑4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11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安阳235万元、鹤壁70万元、焦作70万元、新乡65万元、许昌65万元、漯河60万元、郑州42万元、开封25万元、濮阳25万元、驻马店25万元、平顶山8.5万元。 

7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301.5万元、信阳148.5万元、南阳58.5万元、济源28万元、洛阳19万元、周口5万元、商丘4.5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5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平顶山40万元、安阳40万元、漯河30万元、焦作20万元、许昌10万元。 

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150万元、三门峡100万元、驻马店100万元、鹤壁80万元、濮阳80万元、周口80万元、新乡70万元、南阳50万元、济源50万元、开封40万元、洛阳40万元、郑州30万元、商丘3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2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新蔡4万元。

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鹿邑4万元、兰考2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永城2万元。

大气环境处调研员刘宏东:

蓝天保卫战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安排,强化攻坚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环境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大气攻坚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多次到省生态环境厅调研,谋划加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策措施;7月25日,对上半年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3市10县进行公开约谈。陈润儿省长连续三次主持召开全省“三散”治理推进会和现场会,持续发力深化三散治理效果。黄强常务副省长组织召开“四大结构”调整、“三散”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推进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同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管用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全面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尽快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散煤“清零”。为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更为各级各部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保证、增强了信心。

强化协调联动,推动攻坚措施落实

先后召开四次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查找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大力“改”,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全省列入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180家,关停落后煤电机组16台总规模160万千瓦,淘汰退出落后产能128家。今年以来,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10.4%,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10%,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上升至22.9%,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5.2%。

坚持项目带动,加快污染治理进度

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了非电行业提标、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vocs(挥发性有机物)、锅炉、铸造行业等6大类治理项目近3.1万个,截止目前,已完成2.1万个,完成率68%。全面实施在用车环保检验实施新标准,全省已有445家排放检验机构完成升级及联网工作;深入推进路检路查工作,今年全省共设置路检点位172个,抽检柴油货车83.06万辆次,全省日均检测车辆3200辆,检出超标排放柴油车4.56万辆次,抽检不合格率5.5%;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和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加油站3927座次、油品7581批次,依法查办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案件284件;加大黑加油站查处力度,今年全省共查处黑加油站点1176个,流动加油车667辆,黑炼油点2处,查没非法油品1600多吨。推进扬尘治理。全省规模以上工地 9885个,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8434个,安装率85%;城市建成区建设绿地超过4900公顷、整治绿地裸露地面80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国省干线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和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建立“路长制”,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基本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突出“三散”治理,深化攻坚治理成效

7月份以来,我省将“散乱污”专项整治、散煤治理替代和散尘污染防治作为关键抓手,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整治标准,狠抓责任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河南省“三散”治理1 4方案(“三散”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双替代”供暖、“散乱污”整治、散煤整治、散尘整治专项方案),建立“1 5”办公协作机制(攻坚办,“散乱污”治理办、控尘办、散煤办、打黑油办、“双替代”办),六个办公室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实施周调度、周通报、周例会、月总结,开通郑州地铁1号线“生态文明号”专列、畅通“12369”环保热线电话、发挥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三散”治理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力度,开展常态化、拉网式、不间断排查,严格实施分类整治,通过限时治理、限标治理、限域治理,做到该入园的入园、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散污”企业不漏一家。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整治“散污”企业1.4万多家。三是不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按照先北后南、先城后乡、先点后面和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的改造原则,因地制宜、因能制宜、因时制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截至9月底,新建改造供热管网328公里、热力站279座,新增供热面积318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双替代”107万户。在确保群众清洁取暖的同时,全面加强散煤治理,对能够实施集中供热、地热能、“双替代”等清洁能源的地区和市、县(市)城区全部划定为“禁煤区”,持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洁净型煤抽检频次,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严禁散煤复燃。四是全面提升散尘治理水平。强化城市散尘治理,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大力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清扫作业模式,全省每天对4万多平方米的主次干道和1.3万平方米的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全省15万户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96.6%。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制定《河南省花生机械化收获作业扬尘治理指导意见》,开展花生收获扬尘治理试点,花生收获机收率达到65%;严格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实时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巡回检查,严控秸秆焚烧行为。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今年全省1.7万余个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已完成近1.1万个,完成率达63%。

我省马上即将进入一年中气象条件最为不利的秋冬季。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和6省市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会签之中,我省《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近期也将正式印发。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突出抓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强力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大力做好移动源污染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8个方面41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开展帮扶调研,注重宣传引导,确保全省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是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扎实做好应急减排措施修订,确保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的减排措施全面覆盖。细化“一厂一策”方案,对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 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达到相应减排比例;对采用轮流停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行业,原则上轮流停产批次不应超过3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当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指导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耐火材料、玻璃、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制药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对承担居民供暖的工业企业,严格实行“以热定产”;对拥有外贸订单的保障类企业和保障性工程,严格控制数量,一经发现保障类企业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立即移出保障清单。

三是持续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分门别类对“散乱污”企业和“散乱污”企业集群,实施“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任务,2019年采暖季前,全省力争完成“双替代”供暖200万户。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燃煤散烧治理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按照“一定三化”要求,做好洁净型煤监管。全面提升散尘污染治理水平。以实施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市设施等3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制度,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秋收农机作业指导,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大力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油烟治理监管水平。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限放管理规定。

四是全面落实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加快推进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按照《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积极实施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和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绿色信贷、审批支持、资金支持、优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政策激励措施。全面实施重点行业分级管控,严格禁止“一刀切”。对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15个重点行业,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a  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琳: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克难攻坚,全力推进,确保人民群众喝人放心水干净水。

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重中之重

将其纳入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年度实施方案之中;与水利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等任务,集中力量开展攻坚。

多措并举,强力推动

实施周调度、月分析、定期通报、月生态补偿,采取集中培训、召开现场会、视频推进会、致函督办、现场督办、约谈、曝光等方式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主要媒体、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一是科学划定保护区。同水利厅等部门对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河南段)及各省辖市级、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了保护区。二是规范保护区标识标志设置。印发实施《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制作保护区矢量边界图,推进标识标志的设置工作。三是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依法严禁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状况调查。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基本状况、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及成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提升饮用水安全水平提供保障。五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2018年,按国家要求基本完成了省辖市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365个环境问题的整治,今年持续推进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餐饮、违法工业企业等400个问题的整治。截止目前,400个问题已完成整治397个,完成率为99.3%。六是认真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环境保护工作。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装标志标牌,开展保护区内环境隐患问题整治。

下步,我厅将继续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一是对已完成整治的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防止死灰复燃。二是确保年底前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00个环境问题的整治。三是开展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服务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和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的“划、立、治”工作,督促各地摸清数量,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勘界立标和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年底前列出问题清单并开展整治。

厅办公室调研员周乐广:

企业服务日活动开展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转变作风,拓宽沟通联系企业的渠道,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深入了解企业污染治理的需求,更好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从2019年6月份开始,每月5日开展以“倾听民 意,服务基层,解决难题,推动发展”为主题的企业服务日活动,坚持开门纳谏,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帮助检视问题,改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和困难,助力河南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河南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促进”。

正视问题,转变作风,广开门路听民声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不断深入,监管与被监管矛盾日益突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认为,破解矛盾必须转变思路,以思路转变带动作风转变,融服务于监管之中;必须变上访为下访,主动倾听企业的意见;必须与企业共同研究探讨,共谋绿色发展之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系统研究谋划,决定设立“企业服务日”,把每月5号定为企业服务日,面向全省大、中、小企业开展服务,活动不设门槛,凡涉及气、水、声、渣污染排放等生态环境有关的企业均可参与,现场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当面进行互动交流,当场解答问题意见,切实做到开门纳谏检视问题,服务企业解决难题。

为调动全省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在厅门户网站飘窗发布公告,利用微信微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通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报名,协调绿色行业发展协会积极推荐行业内企业报名参加。同时,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注重与省直相关厅局的沟通对接,先后与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工商联等结合,举办畜禽养殖企业、建筑企业、外贸型企业等为重点的企业服务日活动,既服务企业发展,又保障中心工作。经过充分的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与活动的热情高涨,每次都有50家以上企业报名参加活动。

倾心交流,迅速整改,真心帮企解难题

为打消企业代表不敢说真话、不敢提意见的顾虑,企业活动日活动首先让企业代表们参观河南省省生态环境厅的设备车辆和监测中心、监控中心、宣教基地等场所,增进了解,增加信任;在座谈会场布置上,让企业代表坐高靠背椅和主席台,省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坐普通桌椅和下首,虚心倾听企业代表意见,增强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和归属感;参会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开通企业直通车,在热情现场解答交流的基础上,每次活动还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公开给企业,有问题随时打电话咨询、反映,彻底打消了企业的顾虑,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大家畅所欲言,主动抢先发言,敢于讲真心话,勇于揭露矛盾问题,进行倾心交流研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场全程记录,逐一建档,限时解决。对现场能够解答和解决的问题,当场给出明确答复,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对现场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限答复解决。活动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立即与有关企业进行跟踪对接,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问题解决情况在下一个“企业服务日”公布落实情况,确保企业所提每一个问题的解决,切实帮助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截至目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已举办五次“企业服务日”活动,企业共提出问题137个,现场答复和解决80个,跟踪解决57个,不仅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了棘手的困难和问题,也在社会上起到了传播效应,得到了一致认同和充分好评。中央、河南省级新闻媒体多次进行了报道,中央主题教育第 一指导组在参加第二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后给与了充分肯定。河南省委领导、全国工商联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拓展渠道,健全机制,主动服务求实效

针对企业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全方位服务,并建立推广企业污染治理“四送”服务保障机制,积极拓宽渠道,确保污染问题的精准治理,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送理念。把省生态环境厅设立“企业服务日”相关经验做法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推广,从九月份开始,全省18个省辖市和所辖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在每月5日也同时开展了企业服务日活动,目前已有近四千家企业参加。省生态环境厅聘请86名生态环保观察员开展监督直通车活动,引导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对表对标先进经验做法,查找污染治理薄弱环节,自觉担当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强化送技术。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组建了省、市约1000余人的专家团队,分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全省构建起专业对口、专企配对的帮服网络,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解决企业难题。强化与郑州大学等省内11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针对我省污染治理26个重点行业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帮服清单。

强化送人才。常态性举办生态环保行业人才交流会、生态环保类专业大学生寒暑期进企业义务帮扶活动,100余家企业、1500余环保专业人才现场对接。充分发挥26个行业绿色发展协会的作用,凝聚业内一线技术人员,为解决行业绿色发展难题提供技术队伍。

强化送资金。充分借鉴相关省份“环保贷”业务,综合运用基金、债券、保险、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促进坚持绿色发展企业进行“银企”对接,有效解决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资金短缺问题。

下一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把企业服务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做实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真正把企业服务日作为转变作风的抓手、服务企业的载体、面向群众的窗口、解决问题的平台、化解矛盾的途径,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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